刑事案件只能去公安机关报案吗
【资料图】
刑事案件只能去公安机关报案吗
一、刑事案件只能去公安机关报案吗?/刑事自诉案件的受案范围?
当然不是。对下列三类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一是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刑法246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257条)、虐待案(刑法260条)、侵占案(刑法270条);二是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但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刑法234条)、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245条)、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252条)、重婚案(刑法258条)、遗弃案(刑法261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第三章第一节)、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刑法对四章和第五章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被害人曾经提出刑事控告,但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人民法院对被害人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是对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不能提出补充证据,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三是对第一个问题第二类案件,属于证据不足应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或者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四是自诉人经过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
三、提起刑事自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刑事自诉状一份(如果还要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2、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等;3、能证明受到的损害的合法有效材料;4、能证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合法有效的证据、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