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再曝大事件:投资90多亿突然申请注销!上海重拳出击
医院再度曝出大事件!
近日,河北青年报刊载的一则注销公告显示,河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拟向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提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该医院号称“亚洲最大肿瘤医院分院”,成立时间不足两年。成立之时,有媒体报道称,该医院总投资达亿元。那么,此番突然申请注销,究竟发生了什么?
(相关资料图)
与此同时,医疗反腐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今天,上海市场监管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此外,今日,广东揭阳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以《廉洁有未来揭阳才有未来》为题介绍了今年上半年揭阳正风肃纪反腐的情况,一些落马医院院长的忏悔首次被披露。揭阳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翁建东表示,“我收受供应商大量黄金和现金,身上的白大褂被染成金黄色,表面金灿灿亮闪闪,但里面却早已腐烂成黑色,烂臭发霉……希望以我为戒,千万不要去踩红线。”
投资90多亿突然申请注销
当一个行业掀起一阵风暴时,往往也会伴随着许多奇怪的事情出现。号称“亚洲最大肿瘤医院分院”的河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简称“河北医院”),近日突然宣布申请注销。其注销公告称,请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提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廊坊市政府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2月,廊坊市政府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建设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分院。而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官网介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也是新中国举办的第一家肿瘤专科医院,是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国家级肿瘤防治中心。
据中新社报道,2020年1月21日,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分院(廊坊院区)项目开工推进会召开,标志着这一项目完成所有前期工作,正式进入具体施工阶段。当时,有媒体报道,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廊坊院区总投资达亿元。
项目从签约到开工建设,不到一年时间。但是直到2020年11月24日,河北省卫健委才批复设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医院。河北省卫健委的批复指出,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冶吉信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冶吉信”)共同设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医院,设置医院的级别类别为三级专科医院,经营性质为非政府办非营利性,服务对象为社会。
当时三方签约的主体之一是中国中冶,而河北省卫健委正式批复的设置方则变为了中冶吉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冶吉信2019年9月23日成立,其控股股东为康和信(大连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和信”),注资47700万元,持股%。中冶吉信另一股东为中国中冶的全资子公司中冶国际,但持股仅%,并未控股。
然而,从工商信息看,中冶吉信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财政厅,属于国企;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为公立医院,但两者共同设置的河北医院却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若中冶吉信为国企,为何与一家公立医院共同设置了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医院?截至目前,此事仍未得到官方回应。此前,有举报称,中冶吉信实为“伪国企”。
三甲医院院长忏悔:我收了大量黄金和现金
近日,广东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两年医疗卫生系统严重腐败案件情况,组织观看揭阳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翁建东等“一把手”的忏悔视频。
翁建东表示,“我收受供应商大量黄金和现金,身上的白大褂被染成金黄色,表面金灿灿亮闪闪,但里面却早已腐烂成黑色,烂臭发霉……希望以我为戒,千万不要去踩红线。”
据揭阳市纪委监委消息,翁建东是揭阳市深挖医疗领域腐败行动中首个落马者。今年2月26日,61岁的翁建东被查,彼时,他已经退休近1年。5月份被“双开”,并移送审查起诉,他的问题包括吃里扒外,与民争利,靠医吃医,医商勾连,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将医院管理权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信息化工程采购及货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据悉,揭阳市人民医院是粤东地区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学科最齐全、综合实力最强的三甲医院。
揭阳此次深挖医疗领域腐败行动的力度确实不小。医药反腐后,这里已有9位“一把手”被查。
“行刑衔接”来了
近期,医药反腐持续深入。今天,上海亦有重拳出击。
上海市场监管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该《实施细则》共6章54条,结合上海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实际情况,细化了四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了部门行刑衔接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本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应当加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会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同时,各部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及联络员,确保上述机制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了物品处置、检验认定、协作办案等程序。对于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宜或不易保管的涉案物品、无标准检验方法的委托检验、明显涉案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和协作办案等情形,细化了启动和响应流程,在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施细则》进行物品处置、检验认定、协作办案,并明确了跨省市涉案物品的处置原则和要求。
三是提高了行刑衔接案件规范化办理标准。《实施细则》要求,上海市各级药监和公检法部门应当建立案件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和工作台账,由市级机关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每年开展评估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本市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对于各单位办理的重大案件,建立了市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督办机制,细化、明确了督办案件范围、案件办理要求。
四是加强了联合惩诫和法律监督。《实施细则》规定,药品监管部门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后,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人民检察院在行刑衔接全过程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另据媒体统计,截至8月7日晚,本月至少已经有10名医疗领域人士被宣布接受调查,其中广东查处5人。从2023年初至今,广东已查处医院院长、书记41人。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